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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中軟智慧創新應用加速器專題聯展
發佈日期:2021-08-02
110年中軟園區智慧創新應用加速器創專題聯展辦法
10/1 更新「得獎名單」
恭喜各得獎團隊,主辦單位將於10/4(一)聯絡得獎團隊有關頒獎事宜
NO | 學校/系所/年級 | 專題名稱 | 名次 |
1 |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商業經營系/四年級 | 以智慧型永續循環農漁業系統探討生態與農產效益之研究 | 特優 |
2 | 朝陽科技大學/資訊與通訊系/四年級 | 無人機AI人流辨識及安全起降系統 | 優等 |
3 | 勤益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 | 智慧精密研磨加工參數推薦系統 | 優等 |
4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商業經營系/四年級 | 利用田口方法優化卷積神經網路參數於肺部醫學影像辨識之應用 | 佳作 |
5 |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 | AI搜救車與輔助救援系統設計與實現 | 佳作 |
一、 活動宗旨
為體現創新創業跨領域價值,並媒合產業與孵化新興團隊。由教育部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共同指導,朝陽科技大學與東海大學聯合舉辦專題聯展,選拔出優秀專題且具創新潛力行動力之團隊,結合中軟創新應用加速器輔導資源,並提供育成資源、開設工作坊,輔導優秀團隊,擴大影響力,並打造密集具有未來展望性之創新創業團隊。
二、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主辦單位:東海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 協辦單位:台灣臺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頂騰創新服務有限公司
三、 參展資格
- 徵件 主題:人工智慧 AI+
- 徵件數:20件 (依場地實際情況調整)。
- 徵件對象:臺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之聯盟學校 (名單如下)大學部學生 ,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即可報名參加 。
台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聯盟學校
國立中興大學 |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 國立暨南大學 |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
國立聯合大學 | 大葉大學 | 弘光科技大學 | 亞洲大學 |
明道大學 | 東海大學 | 南開科技大學 | 建國科技大學 |
修平科技大學 | 逢甲大學 | 朝陽科技大學 | 僑光科技大學 |
靜宜大學 | 嶺東科技大學 |
四、 徵件時程
NO. | 活動項目 | 時間 |
1. | 公告辦法及海報格式 | 110年 8月 2日 (一 ) |
2. | 報名及繳交海報 |
110年 8月 2日 (一 )至
110年 9月 24日 (五 )17:00止
(額滿則提前截止收件 )
|
3. | 公告得獎名單 | 110年 10月 1日 (五 )9:00 |
4. | 參展日 |
110年 10月
13:30-16:00專題聯展展示及頒獎
|
五、 參展規定
1. 報名時間:110年8月2日(一)至 110年9月24日(五)17:00止
2. 報名方式:繳交海報電子檔及參展報名表電子檔
(1) 海報格式 A0直式海報1張 (尺寸約 841×1189mm)
(2) 參展報名表 :https://ithu.tw/2021exhibition 需提交 800字內專題中文摘要、 指導老師及專題成員全員簽名
(3) 繳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六、 獎勵方式
1. 凡於本聯展投稿作品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證明,學生頒發投稿證明書,並定於110年10月15 22日(五)結合臺中軟體園區成果發表會進行展覽 。
2. 由評審團評定優秀作品,並定於110年10月15 22日(五)在臺中軟體園區成果發表會舉辦頒獎典禮。
3. 獎項內容:
特優 1名 頒給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
優等 2名 每名頒給新台幣 3,000元整、獎狀
佳作 2名 每名頒給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
4. 得獎團隊之權益分配,其獎金領取及分配,應由團隊自行處理。獎金分配由團隊填寫「獎金分配同意書」經團隊全體人員合併簽章「個人領據」後,
繳交至主辦單位辦理。所得獎金之相關稅務,依據本國相關稅法執行。
七、 聯絡窗口
- 聯絡人: 東海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 宋小姐
- 電話: 04-23590121#30242
- 信箱: [email protected]
- 聯絡時間:8月2日至 9月3日 周一至周四 8:00-16:00、9月6日後 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八、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必須詳實,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報名,影響參展權益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2. 參展作品文件及相關附件,主辦單位將以密件方式保存,於展覽辦理完畢後並不予退回,請自行備份留存。
3. 本活動申請不需任何費用,不可以單一作品重複投件報名。
4. 凡報名參展之團隊即視為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訂之辦法。對於辦法相關疑義或異議,應於辦理期間向主辦單位提出,不得於辦理後有任何詆毀展覽公平性之行為。
5. 參展之作品不得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犯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6. 若因抄襲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者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參賽者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告知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項展覽及後續輔導、聯繫、結案事宜 ,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以下事項,參賽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 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 (或身分證明文件 )、可辨識個人之聯絡方式 (電話或手機號碼、email、地址 )等。
(2) 個人資料的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做為活動管理、報名作業、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 活動相關訊息聯繫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與競賽相關作業
及競賽結束後相關輔導、結案作業需要之使用。利用期間,自蒐集時起至競賽結束後之輔導作業結束止。
(3) 參賽者對個人資料權益:可以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請求就提供的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作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但因行使以上權利
致影響參賽或相關輔導權益時,不得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8.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展作品之照片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凡參加報名者,應完成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展覽之一切規定。
10.得獎團隊之權益分配,其獎金領取及分配,應由團隊自行處理。獎金分配由團隊填寫「個人領據」後,繳交至主辦單位辦理。所得獎金之相關稅務,依據本國相關稅法執行。
11.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活動網站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