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中軟智慧創新應用加速器專題聯展

發佈日期:2021-08-02
110年中軟園區智慧創新應用加速器創專題聯展辦法
 
10/1 更新「得獎名單
恭喜各得獎團隊,主辦單位將於10/4(一)聯絡得獎團隊有關頒獎事宜
NO 學校/系所/年級 專題名稱 名次
1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商業經營系/四年級 以智慧型永續循環農漁業系統探討生態與農產效益之研究 特優
2 朝陽科技大學/資訊與通訊系/四年級 無人機AI人流辨識及安全起降系統 優等
3 勤益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 智慧精密研磨加工參數推薦系統 優等
4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商業經營系/四年級 利用田口方法優化卷積神經網路參數於肺部醫學影像辨識之應用 佳作
5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資訊工程系/四年級 AI搜救車與輔助救援系統設計與實現 佳作
 
 
 
一、 活動宗旨
 
為體現創新創業跨領域價值,並媒合產業與孵化新興團隊。由教育部及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共同指導,朝陽科技大學與東海大學聯合舉辦專題聯展,選拔出優秀專題且具創新潛力行動力之團隊,結合中軟創新應用加速器輔導資源,並提供育成資源、開設工作坊,輔導優秀團隊,擴大影響力,並打造密集具有未來展望性之創新創業團隊。
 
二、 辦理單位
 
  •  指導單位:教育部、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  主辦單位:東海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  協辦單位:台灣臺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 、鼎新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頂騰創新服務有限公司
 
三、 參展資格
 
  •  徵件 主題:人工智慧 AI+
  •  徵件數:20件 (依場地實際情況調整)。
  •  徵件對象:臺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之聯盟學校 (名單如下)大學部學生 ,經指導老師同意後即可報名參加 。                                             

 

台中軟體園區發展產學訓聯盟-聯盟學校

國立中興大學   國立台中科技大學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國立暨南大學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國立聯合大學 大葉大學 弘光科技大學 亞洲大學
明道大學 東海大學 南開科技大學 建國科技大學
修平科技大學 逢甲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僑光科技大學
靜宜大學 嶺東科技大學    

 

四、 徵件時程

 

NO. 活動項目 時間
1. 公告辦法及海報格式 110年 8月 2日 (一 )
2. 報名及繳交海報
110年 8月 2日 (一 )至
110年 9月 24日 (五 )17:00止
(額滿則提前截止收件 )
3. 公告得獎名單 110年 10月 1日 (五 )9:00
4. 參展日
110年 10月 15 22日 (五 ) 13:00-13:30報到
13:30-16:00專題聯展展示及頒獎

 

五、 參展規定
 
1. 報名時間:110年8月2日(一)至 110年9月24日(五)17:00止
 
2. 報名方式:繳交海報電子檔及參展報名表電子檔
 
(1) 海報格式 A0直式海報1張 (尺寸約 841×1189mm)
 
(2) 參展報名表 :https://ithu.tw/2021exhibition 需提交 800字內專題中文摘要、 指導老師及專題成員全員簽名
 
(3) 繳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六、 獎勵方式
 
1. 凡於本聯展投稿作品指導老師頒發指導證明,學生頒發投稿證明書,並定於110年10月15 22日(五)結合臺中軟體園區成果發表會進行展覽 。
 
2. 由評審團評定優秀作品,並定於110年10月15 22日(五)在臺中軟體園區成果發表會舉辦頒獎典禮。
 
3. 獎項內容:
 
特優   1名 頒給新台幣 5,000元整、獎狀
 
優等   2名 每名頒給新台幣 3,000元整、獎狀
 
佳作   2名 每名頒給新台幣 2,000元整、獎狀
 
4. 得獎團隊之權益分配,其獎金領取及分配,應由團隊自行處理。獎金分配由團隊填寫「獎金分配同意書」經團隊全體人員合併簽章「個人領據」後,
 
繳交至主辦單位辦理。所得獎金之相關稅務,依據本國相關稅法執行。
 
七、 聯絡窗口
 
  •  聯絡人: 東海大學電子計算機中心 宋小姐
  •  電話: 04-23590121#30242
  •  信箱: [email protected]
  •  聯絡時間:8月2日至 9月3日 周一至周四 8:00-16:00、9月6日後 周一至周五 8:00-17:00

 

八、 注意事項
 
1. 報名資料必須詳實,資料不全或不符規定者將不予受理報名,影響參展權益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2. 參展作品文件及相關附件,主辦單位將以密件方式保存,於展覽辦理完畢後並不予退回,請自行備份留存。
 
3. 本活動申請不需任何費用,不可以單一作品重複投件報名。
 
4. 凡報名參展之團隊即視為同意遵守主辦單位所訂之辦法。對於辦法相關疑義或異議,應於辦理期間向主辦單位提出,不得於辦理後有任何詆毀展覽公平性之行為。
 
5. 參展之作品不得有剽竊、抄襲或其他侵犯他人專利、專門技術、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
 
6. 若因抄襲或以其他類似方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而涉訟者,參賽者應自行解決與他人間任何智慧財產權之糾紛,並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7. 參賽者個人資料蒐集、利用告知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為辦理本項展覽及後續輔導、聯繫、結案事宜 ,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個人資料,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告知以下事項,參賽者必須同意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1) 蒐集參賽者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 (或身分證明文件 )、可辨識個人之聯絡方式 (電話或手機號碼、email、地址 )等。
 
(2) 個人資料的利用:於中華民國境內做為活動管理、報名作業、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 活動相關訊息聯繫發布、問卷調查、相關統計分析等與競賽相關作業
 
及競賽結束後相關輔導、結案作業需要之使用。利用期間,自蒐集時起至競賽結束後之輔導作業結束止。
 
(3) 參賽者對個人資料權益:可以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請求就提供的個人資料查詢閱覽、製作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或刪除。但因行使以上權利
 
致影響參賽或相關輔導權益時,不得向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要求任何損害賠償。
 
8.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均有攝影與展覽權,主辦單位得運用參展作品之照片等相關資料,作為展覽、宣傳及出版等用途。
 
9. 凡參加報名者,應完成閱讀並完全同意遵守本展覽之一切規定。
 
10.得獎團隊之權益分配,其獎金領取及分配,應由團隊自行處理。獎金分配由團隊填寫「個人領據」後,繳交至主辦單位辦理。所得獎金之相關稅務,依據本國相關稅法執行。
 
11.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活動、終止本活動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活動網頁,恕不另行通知。若有其他未盡事宜,則以活動網站最終公告之說明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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